电话
029-87290036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做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已赋码药品和11月新维护药品进行了医保药品目录标识更新工作,形成了本批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公示数据,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自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药品信息将纳入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 电子邮件:code@nhsa.gov.cn
咨询电话:010-64406525。
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