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个药品不调价,被暂停采购!放弃市场坚守底价是否正确,欢迎留言!
来源:江苏华招网 阅读:889 日期:2022-02-09
2月8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的公示》。结果显示,在这份囊括胞磷胆碱、倍他司汀、川芎嗪、法莫替丁等10个通用名下同医保剂型、需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341个品规药品名单中,仅有17个品规接受湖南的价格调整要求,并提交了新的拟挂网价;而其余的324个品规药品,则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的,被暂停挂网资格,或将无缘该省院内市场。
值得的注意是,在17个品规药品提交的新拟挂网价中,成都天台山制药和上海旭东海普药业两家药企的雷尼替丁,以及广东南国药业的川芎嗪这3个药品均产生了新的最低价。其中,相较于官方给出的限价,成都天台山制药的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降幅最高,达到11.5%。 1月18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通知》,决定对同一挂网目录内挂网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是不同时期挂网价格差异大)、价质明显不相符、相互投诉较多、被实名举报价格虚高的法莫替丁等10个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在业内看来,尽管纠偏目录涉及的品种数量并不多,但均具有市场代表性,例如吡拉西坦、川芎嗪注射剂均是脑血管病治疗领域超10亿的临床大品种。 在湖南设置的价格纠偏限价规则中,最惹人瞩目的莫过于“1.8倍机制”的引入。无论是在湖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还是未联动挂网的其他企业药品,“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都成为这10个品种进行价格调整的“准绳”,同时还需要与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实际最低交易价联动比较,取其中最低值挂网。此外,湖南还明确,当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同规格最低挂网价格1.8倍限价内挂网药品达到两个及以上的,超过1.8倍限价挂网药品需主动将挂网价格下调至不超过1.8倍限价,否则暂停其挂网资格。 在上述要求下,业界对相关企业能否接受湖南提出的价格调整举措保持密切关注。从此次发布的申报结果来看,超过九成的药品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被湖南暂停挂网资格,绝大多数药企选择“放弃”策略。经过《医药经济报》记者梳理,暂时失去挂网资质的324个品规药品涉及到了山东华鲁制药、北京四环科宝制药、广东星昊药业、哈尔滨三联药业等146家药企,其中有个别药企甚至涉及多达10余个品规药品,放弃湖南市场坚守全国底价的举措是否正确,仍需时间检验。 不过由于目前正处于公示期,企业对于申报结果是否留有异议仍有待后续揭晓。在业界看来,开展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整治医药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湖南也表示,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将实行常态化管理,这是否也意味着价格纠偏目录今后有望进一步扩大,值得业界继续保持关注。 事实上,脱胎于国家集采的“1.8倍价差机制”与上海等地提出的“红黄绿/蓝”三线价格管理体系是属于同一逻辑下的另一套规则,湖南也并非首个使用的省份,此前已经出现在部分省份发布的挂网新规中,河北、山西、安徽和广西等地在除了国家及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挂网中均有所应用。 2020年11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在下发的《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中率先提出,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如:差比计算后,某药品最低价为1元/片、支、粒,则最高价为1.8元/片、支、粒,价格在1元到1.8元之间的药品均可挂网)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超过1.8倍的药品取消挂网。 2021年8月,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以全国省级最低价挂网,且最高价原则上不应高于最低价的1.8倍;而同通用名同剂型过评药品以全国省级最低价挂网,且最高价原则上不应高于最低价的1.8倍;同通用名同剂型未过评药品以低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原研药品、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在山西最低挂网价格,且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价挂网,同时最高价原则上不应高于最低价的1.8倍。 2021年9月,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同品规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1.8倍。同品规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剂,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3倍。 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广西将“1.8倍价差”扩大为“3倍”。例如广西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不高于该企业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的3倍价格挂网。 有业内专家指出,国家集采极大地降低药价,挤出价格水分,但目前落地的国采品种仍然有限,降价的规模效应还未充分显现。而多省出台挂网细则,纷纷引入“1.8倍机制”,可以说是开辟出带量采购外的另一条降价战线,科学合理规范挂网采购工作有望从源头解决同质量层次药品价差较大问题。而对企业来说,新的挂网细则将在很大程度上考验其决策能力和价格跟踪能力,尽管降价不可避免,但时刻保持对竞品价格的关注,或能为其在市场带来一线生机。 在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挂网规则被视为与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等同等重要的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管理工具。不论是河北提出的同一质量层次,还是湖南“试水”的部分产品,未来“1.8倍挂网限价”会否成为标配、是否会有更多省份跟进,还需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