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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联盟带量采购来袭,涉及47个品种,综合评分最高拟中选
来源:江苏华招网 阅读:624 日期:2022-01-24
带量采购

今日(1月24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由上海牵头,与浙江和安徽组成联盟对47个品种开展带量采购,于2月25日上午9点开始申报。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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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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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接受申报材料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点

(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大厅

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点

(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308室

拟中选
入围药品确定准则同时符合“申报资格”和“申报报价”要求的药品确定为入围药品。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如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涉及企业仅“单位可比价”最低且居于入围企业非末位的获得入围资格。


拟中选药品确定准则:

12.1入围药品“单位可比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分别计算在该企业承诺可供应联盟地区的综合得分:

(1)“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入围药品中次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的;

(2)“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国家集采中选平均价

12.2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获得该地区拟中选资格。

12.3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顺序确定拟中选资格

(1)未被联盟地区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优先;

(2)通过或视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日期为准);

(3)2021年在联盟地区销售量大的企业优先,多个规格的品种,销售量合并计算(以各地报送数据为依据);

(4)原料药自产的企业优先(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12.4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同品种药品,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作为该品种备选产品供应的优先顺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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