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南医保局发布《关于填报零售连锁药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相关需求量数据的通知》,要求相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零售连锁企业账号统一填报,不得以单个门店填报,于1月8日至13日24时期间完成报量。
已在省医保局网站公布的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均应参与填报。零售连锁企业对下属所有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零售门店的需求量进行汇总后,以零售连锁企业账号统一填报,不得以单个门店填报。
零售连锁企业应注意不同批次采购周期和执行时间的不同。
(一)零售连锁企业基础信息认证
零售连锁企业通过附件2中各自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网址:http://ggfw.ylbz.henan.gov.cn/tps-local/login)后,严格按照附件2的认证名称,维护企业基础信息,其中委托书附件需按照附件3内容上传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零售连锁企业维护的基础信息将由省局统一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审核通过,不能进行报量。审核通过的零售连锁企业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做好记录。
(二)零售连锁企业需求量填报
零售连锁企业完成基础信息认证后,进入报量界面,按照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填报所需的需求量。所有填报的数据均按照最小制剂包装片/粒/袋/支填报。
零售连锁企业填报需求量的采购周期分别是:
国采第三批、国采第五批、河南省中部联盟集采、重庆联盟集采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国采第二批、国采第四批、广东联盟集采、河南省采首批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国采第六批(胰岛素)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未来一年。其中国采第六批预计开始执行时间为2022年5月,其他批次预计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下旬。
注册及填报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操作手册。
报量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月8日至1月13日24时。零售连锁企业需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基础信息认证、需求量填报等工作,逾期不能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