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要求,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经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可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BE)试验品种(第二批)(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可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BE)试验品种(第二批)
国家药监局2018年12月2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36号通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