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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1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联系人:高磊
电子邮箱:gaol@cde.org.cn。
附件: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