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多地都已相继发布文件,明确表示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河南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河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针对7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出了23项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健全法规制度标准;提升审评审批能力,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检查执法能力,推动监管协同高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强化风险研判处置;提升创新监管能力,助力赋能全程监管;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政策人才支撑7个方面入手,将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细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各市县。
北京
近日,北京市出台了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北京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共9个部分、24项措施,涉及7个体系、2个能力。
据了解,《措施》在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审评检测体系方面提出,本市将建立创新服务通道,服务和推动创新产品研发上市;同时,打造首都“两品一械”检验检测能力优势。此外,《措施》还提出了本市将通过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健全创新便捷的智慧监管体系。以及加快中药创新,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推动京津冀药品安全协同发展,并同时提高监管国际化水平等内容。
陕西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在前段时间也印发《陕西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加强陕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措施》指出,陕西将认真落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疫苗管理运行、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应急处置、安全发展共赢“六大体系”,加快推进机构实体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闭环化,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结语
除了以上省市,在前段时间,甘肃、山西、江西等地也已发布了能切合自身发展,并可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的相关文件。对此,分析认为,这些文件将进一步健全各地药品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监管创新,并还将为统筹推进各地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遵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与此同时,医药行业也将面临更严谨的标准、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更严肃的问责。受此影响,国内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或将迈上新台阶,并将助力医药产业加速往更高质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