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治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肿瘤患者诊疗效果和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我委组织癌痛规范化诊疗专家组对《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可在我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