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确保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司法部起草了《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立法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www.nhc.gov.cn),进入网站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栏,点击“《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xyc@nhfpc.gov.cn。
4.通信地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044。来信请注明“《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生健康委 司法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