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撞线完成任务
3月1日深夜,广东药交所正式下发《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对87个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在各省上报年度省级带量采购目录的“档口”,广东继中成药132、化药276之后,一举刷新省级(际)带量采购新纪录,再次拿87个化药、中成药“开刀”,这三批带量采购已经达到了495个品种,举一省之力就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十四五各省要完成的500目录任务(500包括国采+省采),也提前完成了年度省级350、本身单独开展100品种的小目标。在这里,要恭喜广东,刚进入一季度,就为正在观望、犹豫不决的各省,提供了新参考与风向标。包括参与本次集采的联盟地区的河南、江西、内蒙古、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轻松了不少,下一步,对于这些省的带量采购来说,基本上可以轻装上阵,做加法,提增量,完成任务基本上YYDS。
其实在2月下旬,笔者就已经接获线报,广东将开展慢性病带量采购,按当时的有关信息,这批化药带量采购将和正在开展的化药276、中成药132结果一起执行。这也难怪在昨晚的报点要求中,对报名时间及新增时间要求极为紧迫。
蹊跷的分组
在分组方面,《文件》有一点值得格外引人注意,同品种同组有过评药品时,过评药品、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归为过评类。但文件特别强调,同品种同组无过评药品时,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归为非过评类。从替代的角度,让过评和原研、参比一组属于正常,但让原研参比和非过评在一组,着实有点强行拉郎配的感觉。而且,如果这种分组属于正常的话,原研和参比的价值还在哪里?谁还会主动去申报参比制剂呢?下一步是不是过评也要和非过评一个组了?就算同组没有过评,也不能简单的一并了事,可以通过降幅等方式降价,但在分组层面这么做,只会显得方案制定的有些令人疑惑。就像这份《文件》开头写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医保工作会议和广东省医保局工作会议部署”,这就令人不明白了,贯彻文件或会议精神一定要有出处是惯例,这份文件贯彻的是什么时候的会议?会议关键的部署引用条款是哪一条?!
在拟中选方式方面,文件并没有太多的新意,对于独家报价的品种引入了国家带量采购50%的淘汰机制,并设定了价格封顶红线。对于2家及以上品种,在50%的基础上,进行价格由低到高淘汰,本质上还是最低价中选。
从带量采购走向“隐形挂网”?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这份文件与化药、中成药专项带量采购不同,特别强调,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后,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选择中选产品并按要求填报首年预采购量。也就意味着现在公布的订单量只是一个参考量,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实质上的专项报量。设想,如果有的企业中选了,价格产生了较大降幅,但最后医疗机构并没有选择使用或选择使用的量不符合企业预期,这个带量采购恐怕又要大打折扣。这种可能是完全有的,比如,这次带量采购,仿制药淘汰了原研及参比,但临床一看并不是想用的药。抑或其它临床已经使用成熟的品种被淘汰,都会产生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国家带量采购之所以以通用名合并竞价中选后直接选择区域,并设定了过评的分界线,是有一定依据的。而在这份文件中,则直接将量的分配倒置,企业中选后,医疗机构选择中选药品并按要求填报首年预采购量,是否会出现中选后医疗机构不选择中选药品的极端可能?是否有选了或量报得很少的可能?这种带量采购本质上又成为了隐形挂网模式,先准入、再选择、后报量。
广东属于我国最大体量的医药市场,政策制定往往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而且分类施策、一类一策得到了业内诸多好评。但仅就这份文件来看,看不出新意的同时,其实还有一些值得业内深入总结的地方。无论如何,方案已经下发,对企业来说,理性应对、认真思考方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