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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协议期的通知》,其中国采第二、四批中选药品年度采购协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国采第五批、甘陕联盟集采中选药品年度采购协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此次采购协议延期采取自愿原则,中选企业无法在延期期间按照中选价格保障供应的,可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无法保障供应申请(自拟)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提出申请的视同同意延期,应继续做好供应保障工作。
(二)医疗机构在采购协议延期期间应继续执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以及按期回款政策,约定采购量仍需在延期前采购协议期内完成,延期期间采购量不计入约定采购量完成量。
(三)采购协议延期期间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情况继续纳入监测范围并定期通报,中选药品配送率不达标的按照诚信管理和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