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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湖南:即日起开展湖北中成药联盟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
来源:江苏华招网 阅读:517 日期:2022-04-08

4月8日,宁夏、湖南省相继发文开展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

相关医药机构于4月8日00:00至4月14日24:00完成分量工作。

品种范围

中成药集采文件(ZCYLM-2021-1)明确的17个产品组。

机构范围

参加本次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且填报采购需求的医药机构。

分配准则

1.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同竞争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下同)的中选产品按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疗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90%的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但未在中选范围、未经企业申报、填报产能为“0”的产品约定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未分配的约定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依照如下顺序分配:
①将30%的待分配量分配给同产品组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企业;
②剩余70%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从所有中选企业产品中自主选择。
3.若待分配量因产品间剂型、规格差异直接换算为约定采购量的,由联盟采购办公室商联盟地区省级医保部门后确定换算方法。
4.为确保供应,当医疗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产品最大产能的80%,不再开放医疗机构选择该产品,医疗机构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
操作方式

各地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药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完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请医药机构用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按照中成药集采文件“16 .约定采购量分配准则”规定进行分配和选择。医药机构在系统“采购量分配”模块的“供应清单列表”界面可导出供应清单;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在中选范围的,医药机构在“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界面进行采购量确认;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为待分配的,医药机构在“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界面进行选择和确认。上述操作完成后,医药机构须通过“结果上报”界面提交上报。具体操作方式可查看操作手册及视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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