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区分三类药品,分别制定采购规则。
山东省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39个品种,结合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和前期征求中选企业的接续采购意见情况进行区分标识。 (一)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第四批、第五批重合品种,省集采中选但国家集采未中选的药品 1.省集采第一评审组中选药品、第二评审组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联动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 2.省集采第二评审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暂按第四批、第五批国采结果落地的通知执行,待执行窗口期截止后落实挂网撤网政策。 (二)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第七批重合品种 1.同意续签企业的药品,继续保留省集采中选身份,按照原省集采价格延长供应至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第七批中选结果执行,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 2.不同意续签企业的药品,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依据企业申请联动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 (三)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未重合品种 1.同品种中有中选企业同意续签供应的,组织医疗机构报量后,继续执行第二个年度采购结果。 (1)同品种中选企业均同意续签供应的,按原中选价格供应原区域。 (2)同品种中仅有一家中选企业同意续签供应的,由其按原中选价格供应全省。不同意续签供应的药品,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依据企业申请联动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 2.同品种中无中选企业同意续签供应的,拟通过以下方式接续采购: (1)按照上一轮集采时企业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位,与其他企业按当前中选价格询价;申报企业均不接受当前中选价格的,按照上一轮集采时企业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位,以上一轮申报企业报价由低到高梯次进行询价,直至产生中选结果。 (2)首家接受询价价格的即为第二年度中选企业,首家中选企业自行评估若无法保障全省供应的,可按首家接受的询价价格询价递补一家申报企业,中选企业数量最多2家。 (3)参照上一年度药品全省的临床用量情况提供给企业作报价参考,中选结果产生后,组织医疗机构填报各评审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供货区域选择。 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未重合、无企业续签供应品种:阿司匹林口服常释剂型。 (1)询价时间:2022年4月2日14:30。 (2)询价资格:上一轮集采时价格解密成功的企业。
(3)询价方式: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询价,请相关企业做好视频连线准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