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豫晋蒙鄂湘桂琼渝贵青宁新兵团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一)》,明确由河南牵头组成13省联盟,对国采第二、四批协议期满药品开展带量采购。
联盟成员:河南、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新疆、新疆建设兵团分别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