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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动态调整部分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类别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阅读:172 日期:2022-09-02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部分谈判药品的分类管理类别进行了动态调整(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9月9日起执行。

附件:1.江西省部分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类别调整情况表

2.江西省双通道药品管理名单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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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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