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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贵州省医保局发文执行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就执行落地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中选结果于2023年4月28日起实施,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首年采购周期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供应清单中未在贵州省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登录系统-流程指引-企业信息填报-药品挂网数据确认流程进行挂网确认,已挂网的药品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挂网价格。
1.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界满。在采购周期执行过程中,按采购文件约定,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与本次集采中选药品存在重复的,按国家中选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请相关采购主体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备货工作。
2.中选企业应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如有不能保障供应或不供应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我省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各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确保协议采购量的完成。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