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自8月28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第九批国采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 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或《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的仿制药品。 1、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授权书等)。 2、符合药品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说明书等)。 3、产能及原料药自产说明。 4、企业委托生产、批件转让、关联关系信息等。 1、填报方式:请登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进行填报新用户需在登录页面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平台账号注册;若已有平台账号,需要重新提交与本次集采相关的资质文件,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品种信息”维护。用户账号长期有效无需重复注册。 2、审核通过的药品信息经企业确认将生成《申报信息一览表》,作为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申报依据,请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江苏华招网统计并整理了第九批国采报量品种的竞争格局,现与广大医药同仁分享,数据仅供参考,欢迎指正。 注:原研/参比制剂仅统计在国内上市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