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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申报的公告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阅读:214 日期:2024-05-22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陕西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我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药饮片

1.未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收录的基金准予支付的中药饮片范围且不属于“不得纳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2.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

(二)中药配方颗粒

1.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收录的基金准予支付的中药饮片范围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

2.取得陕西省跨省销售备案号(陕西省外生产企业)或上市备案号(陕西省内生产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

二、申报资料

纳入医保准入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报告

1.药品基本情况、治疗领域和临床疗效;

2.符合国家或省级药监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的文件依据;

3.中药配方颗粒在陕药监部门备案的依据;

4.纳入外省省级医保目录的省份数量及文件依据;

5.申报项目所具备的经济性材料:近3年使用量、总费用、克单价及幅度变化情况,预计3年内使用量、总费用的变化趋势;我省的进院价格、销售价格,近3年的采购和使用数量等相关数据材料。

(二)相关材料

1.《中药饮片申报表》(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申报表》(附件2)原件及电子版;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3.《企业承诺书》(附件4);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受理时间

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医疗保障局12-004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按照公告要求自愿申报并提交资料,因资料提供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 刘晓芳

联系电话:029-63919341


附件:1.中药饮片申报表

2.中药配方颗粒申报表

3.授权书

4.企业承诺书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1-2.中药饮片申报表和中药配方颗粒申报表.xls

          3.授权书.doc

          4.企业承诺书.doc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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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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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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