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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来源:药典委员会 阅读:569 日期:2024-11-1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课题研究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建议、专业委员会审议及委内协调等程序,拟定了2025年度拟立项课题,现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

拟立项课题目录见附件1、2,有意向承担药典委课题的单位可按要求在线填报。我委将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技术内容和经费概算额度进行审议,确定承担单位,并根据批复经费规模调整立项课题目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担单位条件

品种课题的承担单位为起草单位和复核单位,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承担单位为牵头单位。上述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或签约主体资格,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课题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能够承担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责任。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承担或参与标准研究工作。

品种课题的起草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熟悉该品种标准中涉及的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了解标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牵头单位应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高的权威性;技术人员具有熟悉国内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二、申报书的填写与报送

请申报单位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www.chp.org.cn)进行在线填报,并将在线生成的表单及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四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30日前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收(010-67079644;邮编:100061)。

各处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中药处:

赵宇新(010-67079523;zy@chp.org.cn)

化学药品处:

王志军(010-67079559;hybztg@chp.org.cn)

生物制品处:

陈慧毅(010-67079527;chenhuiyi@chp.org.cn)

通则辅料包材处:

朱 冉(010-67079581;chp4@chp.org.cn)

系统技术支持:

杨玉强(010-67079573)

 

附件:1. 2025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品种)

2.2025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通用技术要求)

3.《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附件3 《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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