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9-872900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取消行政许可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月2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
传 真:010-68791906
2.修订说明.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