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9-87290036
国卫办医函〔2014〕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我委《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4〕48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我委从各省(区、市)推荐县医院中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见附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医政医管局 李扬、王斐
联系电话:010-68791887、68791889
附件: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名单.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