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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通用名同剂型(指招标剂型,下同)同规格下其他非中选未过评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的3倍,且不高于该通用名药品省采购平台最低价计算限价。
27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十一省联盟”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涉133个药。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十一省联盟”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1)63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商请做好“十一省联盟”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相关工作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1))41号)要求,现就做好“十一省联盟”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价挂网药品范围。
已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下其他非中选药品,涉133个药。(详见附件)。
二、挂网限价计算标准。
同通用名同剂型(指招标剂型,下同)同规格下其他非中选未过评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的3倍,且不高于该通用名药品省采购平台最低价计算限价。其中法舒地尔注射液属于第五批国家集采品种暂以“十一省联盟”湖南中选价格作为限价;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规格药品按限价差比计算后不超过18倍且不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为限价;属于参比制剂和过评药品将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相关规定计算其挂网限价,并纳入监测目录管理。
三、挂网限价确认方式。
各相关企业须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2点前在省采购平台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十一省联盟”限价挂网模块按相应限价标准进行挂网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取消挂网资格。
附件:已挂网“十一省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及限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