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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轮】定于12月31日24时执行中选结果
来源:江苏华招网 阅读:540 日期:2021-10-29

今天,江苏省医保局发文明确2021年12月31日24时起执行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据悉,此次江苏第二轮选取了 13 个未过评注射剂品种开展带量采购,通过竞价或谈判方式进行评审,最终12个品种采购成功,丙瑞林流标,共有36家企业、41个产品中选,竞价组最大降幅90%、平均降幅49%,谈判组最大降幅33%、平均降幅20%。


以下附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1年12月31日24时起执行省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就签约量填报和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量填报时间及路径

填报时间为:10月30日-11月5日17点

医疗机构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报签约量,具体路径:药品分类采购——采购量申报——省药品第二批签约量确认。

二、签约量填报规则

(一)基础采购量确认

若医疗机构所报计划采购品种有中选的,应对所报中选品种进行基础采购量(以下简称基础量)确认,确认规则如下:

1.报量规格与中选品种供应规格一致的,或中选品种只供应一个规格的,医疗机构直接确认系统标明的基础量(填报系统中标明的量,均由省平台根据医疗机构所报计划量和采购规则计算而来,下同);

2.报量规格与中选品种供应规格不一致,且中选品种有两个供应规格的,医疗机构从供应规格中任选一个或两个规格填报基础量,填报基础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系统标明的同组最低基础量。

(二)调剂采购量分配

调剂采购量(以下简称调剂量)分配中,医疗机构可在同组中选产品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填报调剂量,填报的调剂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系统标明的同组最低调剂量。

(三)未确认或未分配的处理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基础量或未完成分配调剂量的,系统自动确认基础采购量、自动默认将调剂量分配给同组最低价中选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二)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

(三)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

联系方式:

省局价格招采处:025-83290279、8329026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5-8366869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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