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重新启动第一、二、四批国采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
来源:江苏华招网 阅读:597 日期:2021-11-10
今日(11月10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湖南省关于重新启动第一、二、四批国采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在湖南省平台挂网的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下其他非中选药品联动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且不高于上海阶段降价挂网。
以下附通知内容:
关于重新启动第一、二、四批国采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商请做好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相关工作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1)50号)要求,现就重新启动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下其他非中选药品(不含抗菌药物)限价挂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价挂网药品范围
限于已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下其他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挂网限价的标准 挂网限价联动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且不高于上海阶段降价挂网。
三、挂网价格申报方式 (一)价格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0-16日14: 00。 (二)价格申报程序。生产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基础数据库“带量采购管理模块”,选择“国家带量非中选价格确认”菜单,勾选对应药品后,若产品全国最低有效挂网价高于限价的,在“全国最低价是否高于限价”栏选择“是”,企业可自主降价并填报不高于限价的价格进行挂网确认;若产品全国最低有效挂网价低于限价的,则选择“否”,填报对应省份的全国最低有效挂网价。
(一)不进行联动的产品,企业无须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内操作。
(二)不接受限价的产品,暂停挂网资格。
(三)企业在申报期间应如实申报全国最低有效价格,未如实申报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限价挂网。
附件: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清单及限价。
湖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