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安徽省发布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取综合评审结合议价谈判方式,中选价与同组报价较高的入围企业采取议价谈判。
分组:
A 组:监测(保护)期内国家一类新药、过保护期 专利药品、仿制药参比制剂、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 录集》的药品以及本公告发布后通过(含视同通过)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B 组:除 A 组外的其他进口、国产药品。
拟中选规则:
采取综合评审结合议价谈判方式,综合评审统筹 考虑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因素。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组成,从省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中抽取;定标委员会由省药品集中带量采 购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位 、合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组成。
(一)技术评审
1、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 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企业综合实力、企业创新能力、产品供应能力及市场份额、产品质量安全等进行评审。
2、入围企业确定准则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确定入围申报企业数量,如遇最后一名评审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需符合报价要求:
(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得分=技术评审得分×40%+价格评审得分 ×60%
1、同组企业数≥3 家的分组:
(1)按申报企业申报品种各自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2名为入围企业,如遇第二名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
①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
②2020 年度在省平台采购量大优先,多个规格的品种,销售量合并计算;③如果申报企业产品均为省平台未挂网产品,2019 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综合册)》中“工业企业 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靠前的 企业申报品种优先。
(2)以入围企业中最低报价作为该评审组中选价,最低报价入围企业为该评审组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入围企业报价相同时,技术评审得分较高的企业为 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
(三)议价谈判
按照评审组中选价与同组报价较高的入围企业进行议价,报价较高的入围企业接受中选价的,则为该评审组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不接受中选价的,视同放弃。
1、同组企业数≤2 家的分组:
组内报价最低且降幅从高到低在所有预中选 品种中排名前 50%(遇无法整除保留整数位)的,经双方确认后(由企业授权代表和评审专家组签字确认) ,获得拟中选资格。如遇 2 家企业报价相同时,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
(1)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
(2)2020 年度在省平台采购量大优先,多个规 格的品种,销售量合并计算;
(3)如果申报企业产品均为省平台未挂网产品, 2019 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综合册)》中“工业企 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靠前 的企业申报品种优先。
2、其余品种:
参考企业数≥3 家的拟中选品种平均降幅的一定比例确定议价谈判最低降幅。申报价格符合降幅要求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即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不参加或不接受议价谈判的,该品种作流标处理,联采办对相关产品实施重点监测,按月公布各 医疗机构采购量,并列入医保稽核监管必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