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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计委 阅读:168 日期:2016-09-30

国卫办监督函〔2016〕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2号)要求,为了解地方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我委决定于2016年10月对部分地方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建立工作制度情况等。
  (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是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情况等。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对象和形式
  (一)督查对象。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省选择2个设区的市,实地查看疾控机构4家(包括省、市、县三级)、接种单位4家。
  (二)督查形式。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地要按照督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陪同人数,轻车简从,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督查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电话):赵增  010-6879262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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