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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409 日期:2021-12-03

为持续做好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类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请于2021年12月6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医药服务管理处。邮件或信封请注明“谈判药品供应保障”。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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